青島公司注冊外資企業的設立條件
一、投資者的合法資格證明
1、外方投資者為企業的,出具企業營業執照公證及認證資料
2、外方投資者為個人的,提交其身份證、護照公證及認證資料
3、提供投資者的銀行資信證明原件兩份
如果有中方投資者,提供中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
二、外資企業注冊資本及出資期限
1、注冊資本最低限額
在青島,咨詢類外資公司最低注冊資本一般為50萬元人民幣或相當于50萬元人民幣的外幣;貿易類外資公司最低注冊資本一般為100萬元人民幣或相當于100萬元人民幣的外幣。
2、出資期限
青島外商投資企業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其認繳出資額的15%,并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到位。
3、出資方式
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30%
三、外資企業注冊地址要求
公司注冊時,需要和業主簽訂至少一年的租賃合同,并將租賃合同在房屋管理租賃中心備案。公司地址一般是商用或者辦公用途的地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