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在
青島地區公司注冊后的企業年檢制度已經更變為了年報,也就是說,青島工商局不用檢驗企業的年報資料,而是變為了監管,在后期會對企業所提交的年報進行抽查,假如發現了企業的年報材料有問題會根據情況做出相應的處罰。
1、企業的年報報告書。
2.有的企業會委托他人進行年報,這就需要企業提供代理人的委托書。
3、企業營業執照副本。
4、如果有別的前置性審批項目的,還要提供企業印章的許可證書。
企業年報的目的是要企業自己對自己公司的經驗進行一個備案,優點是企業的誠信度可以進行查詢,企業的交易雙方都可會有對方的參考資料,更加的公平和透明。
另外,企業的年報也是有時間限制的,一般都會要求企業在當年的6月30日之前將相關資料提交上去,如果錯過了時間,工商局將會把企業納入經營異常并且還會向社會進行公開。